听木中家长说——法律那些事
听木中家长说——法律那些事
2024年11月1日下午,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培东少科班“家长说”活动在学术报告厅如期举行。初一(2)班文征远的家长文元潇先生为大家带来了一场主题为“法律那些事”的演讲。文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,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,现任职务是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长江精工钢结构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。本次演讲,文先生带我们一起领略了法律的悠久历史与其深刻内涵,同时有效地向我们普及有关未成年的民事法与刑事法,让我们受益匪浅。
在讲座最初,文先生讲述了法律的历史进程和其悠久的历史,其次,还为我们详细解释了“法律是什么”。随后通过“法律和我们的中学生有什么关系?”这一问题,激起了学生的探究欲,启发学生思考。
随后,文先生从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两个角度,详细阐述了法律与中学生之间深刻的关系。在科普刑事法律这一板块,文先生先是引用数据,让学生们直观的看到了在刑事法律中未成年犯罪罪名分布情况。随后详细呈现了三个关于未成年犯错的案例,引发了学生深刻的思考。
同时,文先生还为大家科普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。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: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(满16周岁)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(满12周岁未满16周岁)以及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(未满12周岁),并且还指出了未成年最容易受到的伤害类型。其中有关未成年遭受强奸或猥亵、寻衅滋事以及新型诈骗等真实案例,进一步引发了学生对自我安全的思考。
在科普民事法律板块,文先生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有关未成年直播打赏、校园霸凌和侵害第三方人身、财务的三个案例,让学生了解了何为民事法,并且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民事权利。
文先生通过科普刑事法律与民事法律,为学生带来了深刻的启示与教育。首先,学生要学会树立和平的心态,切记“冲动是魔鬼”;其次,从点滴做起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;并且随时铭记天上不会掉馅饼,要谨慎而行;与此同时,也要谨慎交友,朋友对个人品行与命运有着深远影响;最后,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,学会自我保护。
文先生深入浅出的讲座将法律的种子播种在学生的心田上,激发了学生对法律的浓厚兴趣。在讲座互动环节,学生们积极举手,踊跃发言,积极提问,与文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。文先生耐心解答了学生的疑问,并且谈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。
活动最后,于方舟主任为文先生颁发“培东家长讲师”奖杯,在学生热烈的掌声中,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。
此次讲座有益于我们树立法制观念,提高法治思维,培植法律意识,学习法律知识。“法者,治之端也。”希望通过此次讲座,学生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,培养自己积极参与社会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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